四川:經濟普查中虛報信息的單位最高可罰五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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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12:44 四川新聞網 | |||||||||
本網獨家獲得的最新消息:經濟普查工作玩不得半點假火,玩火者必定自焚。12月14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經濟普查宣傳工作座談會上獲悉,在經濟普查中進行虛報或者拒絕提供經濟普查信息的單位,最高將面臨5萬元的罰金。四川省經普辦副主任黃志貴同時在會上指出,如果發現有單位領導強令下屬修改普查數據,普查辦還將通過新聞媒體毫不客氣地予以徹底曝光。
為了確保四川省的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普查辦正式亮出了“大棒”。黃志貴表示,凡是在經濟普查中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提供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未按時提供相關資料,在催報后仍不予理睬的行為均屬于違法行為,都將受到行政或紀律處分。具體的經濟處罰是企事業單位最高罰款5萬元,個體戶最高罰款1萬元。“據我們掌握,目前對調查不配合的企業主要有三種:一是企業自身有鬼,因此怕檢查,怕面對公眾;二是有的企業自身管理不善,單位會計統計信息混亂,沒有或者難以提供準確數據;三是有些企業本身就有兩本帳或者多本帳,因此不想提供真實的信息”,黃志貴分析道。 黃志貴表示,2005年1月1日起我省經濟普查工作將全面進入調查登記階段,屆時面臨的主要問題將是入戶登記難和普查對象如實申報難。“針對可能出現的某些地方、部門或單位領導在提供普查資料時自行修改,甚至強令或授意下屬篡改數據、編造虛假數據的現象,普查部門將會加大力度予以嚴處,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將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在提出對違規企業嚴懲不怠的同時,黃志貴也大講“放心”政策。黃志貴指出,“對那些如實匯報材料的企業,普查結果絕對不會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這一點務必請調查對象放心。”他表示,近期普查辦將聯系工商、地稅、國稅、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對社會公布這一針對誠信企業的普查政策,讓更多企業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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