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最低工資標準平均上調近百元 增幅超過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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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11:45 新華網 | |||||||||
新華網濟南12月16日電(記者趙仁偉)山東省人民政府日前決定,從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比現行標準平均上調近百元,增幅超過20%。 在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的《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中
指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全省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增長情況,調整后的山東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類: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學徒等新進人員適用最低工資規定。另外,今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再同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 據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介紹,全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自2002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共分為五類,比起現行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60元至120元,增幅超過了2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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