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開審楊秀珠案 四疑犯協助楊秀珠貪污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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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09:14 新京報 | |||||||||
四疑犯協助楊秀珠貪污千萬元成被告 本報訊 據《青年時報》報道1100萬元公款!只需要說幾句話,巨貪楊秀珠就輕松弄到了手。如今,楊秀珠潛逃國外,而幫她弄錢的4名疑犯,高云光、金建林、李小燕、沙少華,前天上
楊秀珠示意 據了解,高云光時任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溫州火車站站前指揮部副指揮;林素華時任溫州市規劃局辦公室主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財務負責人。 在法庭上高云光稱,1996年底的一天,楊秀珠對高云光、林素華、金建林說:“我弟弟楊進軍做生意虧了,需要錢歸還銀行貸款,想從公司個人獲取公款1000萬余元。” 楊秀珠還提出,她曾批準減免了一批巨額土地配套費,這筆錢原本要上交給規劃局的。她要求高云光算出數額,由林素華提現,把錢從公司提出來給她個人。 高云光策劃 高云光算出了那筆款應為1104.5155萬元,然后拿到規劃局蓋印,并叫金建林用作廢的發票,開出了土地配套費,再由楊秀珠、高云光、林素華簽字報銷。 去年8月14日,林素華在看守所里自殺。她丈夫沙少華出現在法庭上,沙時任溫州市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 1997年,金建林等人將錢分兩次打進了兩家公司的賬戶,楊的親戚李小燕時任這兩家公司會計。她分20多次提取了現金交給楊秀珠。 法院宣布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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