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指出央企負責人薪酬不能與其他企業攀比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5日 11:28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2月15日電 (記者齊中熙)面對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均薪酬與企業職工工資差距越拉越大的現象,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李毅中明確指出:中央企業負責人的收入不能簡單與國際大公司、非國有企業攀比,這種差距不能再擴大了。 李毅中是在15日舉行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說:“2002年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平均薪酬與全部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相比為12倍,2003年達到13.6倍,這一倍數
他指出,企業負責人要把薪酬作為廠務公開的內容,主動接受職工監督,要探索和規范職位消費、福利標準的有效解決辦法,在企業內部可以適當方式公開,加強內控管理,通過科學、合理地確定標準,逐步實現貨幣化。 今年1到10月,中央企業人工成本總額同比增長21.6%,預計全年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將在2.8萬元左右,增幅超過15%。目前的主要問題是,部分企業仍有超提超發工資、超標準超比例辦理各種保險等“超分配”行為,一些企業人工成本增幅仍較快,有31%的企業增長超過30%,少數增長50%以上,有些企業內部收入差距過大,職工反響較為強烈。 他說,企業推進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充分考慮企業成本的支付能力,防止人工成本的超常增長。要按照國資委《關于加強人工成本控制規范收入分配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改進完善工資總量調控辦法,實現全口徑人工成本的統計和調控,落實企業年金制度、職工住房補貼、股票增值期權等重大收入分配事項的申報制度。 李毅中說,要看到,企業多年積累下來的深層次矛盾并沒有解決,資產效率不高、歷史包袱沉重、勞動生產率低下、核心競爭力不強等弊端并沒有根本解決,中央企業負責人既是企業家,也是黨員領導干部,肩負著搞好國有企業的重托,應當有共產黨人的價值觀和利益觀,既要體現企業家的社會價值又要提倡奉獻精神,進一步完善企業負責人薪酬的管理,合理把握企業負責人薪酬與職工工資水平的比例關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