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普查數據不能作為對普查對象處罰的依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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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5日 08:37 天府早報 | |||||||||
早報訊(記者牛紹強實習生李琴) 昨(14)日召開的省級新聞單位經濟普查座談會上,四川省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了舉報電話:(028)87333532 86604342 87368221,歡迎社會各界對經濟普查中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和監督。 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目前已經進入關鍵階段。按照要求,本次經濟普查所取得的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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