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廢除違規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13:24 中國經濟時報 | ||||||||
記者韓清華成都報道 記者日前從四川省政府獲悉,四川省將大規模清理各市(州)、縣(市、區)自行出臺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并分類解決在過去招商引資中存在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諸如損害投資者利益、損害政府誠信、損害招商引資形象等。 據了解,在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四川各市(州)、縣(市、區)自行出臺了不少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但隨著形勢的變化和中央政策的調整,這些政策在執行中遇到了不少新情況和
“這次清理,并不意味著要收回各市(州)、縣(市、區)出臺相應政策的自主權。”四川省招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清理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清理方案,重點是針對稅收、土地、水電氣等方面的政策。對明顯違背國家和省法律法規的政策要及時予以廢除,對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條款要及時予以修改,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允許繼續執行。根據“誰出臺政策,誰解決問題”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妥善予以解決。 一是對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而不能兌現的優惠政策,做好解釋、說明,求得投資者的理解;二是對地方政府過去自行制定的優惠政策、“一事一議”的特殊承諾等,只要符合國家和省的政策法規,地方又有條件兌現的,應盡力予以兌現;三是對個別矛盾突出的問題,由省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專題調查處理;四是對外商投訴,各級政府和省級各部門要認真對待,不得推諉回避,對重大投訴事項,省政府督辦室和省外商投訴中心將加強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