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醫藥背后的一張網 反腐白色風暴席卷江蘇(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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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09:10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C篇 解析醫藥背后的一張網 就在蘇州對顧堅等人進行審判、南京衛生系統反腐傳言四起之前,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首次組織對全國衛生系統開展糾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糾風監察人員將通過多種方式尋找醫生收受紅包的蛛絲馬跡。據悉,此次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共組成5個檢查組,對全國衛
江蘇醫療行業禁令正流行 從蘇州市衛生局步行到滄浪區人民檢察院不過百步之遙,從蘇大附一院走到滄浪區人民檢察院也不過500米路程,從蘇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行至滄浪區人民檢察院則最多1000米距離。其實,這4家單位在一條直線上。相信很多蘇州市民每天都會在這4家單位門前路過,并自由地進出過這幾家單位。但是,對于顧堅、夏運岳來說,自從今年9月他們踏進滄浪區人民檢察院的大門以后,就再也沒有像以往那樣昂首挺胸地跨出這道門檻。任何人都明白,他們選擇了一條不歸路。 無論用什么樣的言語評價包括蘇州在內的江蘇各地市醫療界出現的這一震動,“反腐”、“改革”這兩個詞都會顯得格外突出。其實,今年4月份蘇州市政府出臺“關于市屬醫院實行管辦分離改革的試行意見”(蘇府〔2004〕第70號文件)就已初見端倪。 2004年4月,蘇州市政府定下了蘇州市屬醫院改革的基調,就是要打破醫院管理中的“大鍋飯”、“鐵飯碗”。當然,醫改也將觸動一些敏感的神經,比如紅包、藥價、診費、服務質量。當時,本報以《醫改風卷江蘇蘇州醫院9月“變臉”》一文詳細報道了這一醫改舉措。 而在省城南京,對于醫生拿紅包收回扣的現象,無論是衛生主管部門,還是各家醫療機構,都是三令五申明文禁止的。去年初,南京市衛生局就下發了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六不準”的通知,其中包括:不準接受藥品和器械生產、銷售企業以各種名義給予的回扣,不準向病人推銷藥品和其他商品,對違反者沒收非法所得,作待崗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并承擔法律責任等。 記者通過有關渠道了解到這樣一些數字:在查處收受藥品回扣和紅包等違法違紀行為時,2003年前三季度,江蘇全省衛生系統有3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2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新藥利益競爭中也有腐敗 但這些在江蘇各地市普遍采取的行動,并沒有完全遏制衛生系統中腐敗現象的發生。 “將新藥通過醫院送到患者手里,是產品的競爭過程,也是權力與金錢、社會關系和人情網的角逐。”一位資深的醫藥代表說起一個新藥進入醫院藥房的過程,口氣中既飽含無奈,又充滿征服困難的成就感。他說,這個過程背后,有一張醫藥代表費盡心思織就的網,這張網有時能網到大魚,當然,豐厚的“魚餌”是必不可少的代價。 記者向多位醫藥代表了解到,所謂新藥,就是這家醫院還沒有使用過的處方類藥品。當一家醫院要使用新的藥品時,醫藥代表為讓自己的新藥流通到患者手中,必須通過5道必須的公關環節(如下表)。 經過這幾道“關卡”,據測算,一個普通新藥從藥廠出廠到進入患者手中,其額外增加的價值包括:醫生提取了零售價的10%,藥劑科提取了零售價的5%,醫藥代表提取了零售價的5%。這部分額外增加的價值是由廠家讓利實現的。當然,廠家又把這部分讓利核算進了藥品的成本里,通過銷售的環節,轉嫁到了患者的身上。 而正常的批發價等于零售價÷1.15,醫院對同一新藥的進價等于批發價×0.75(或0.8)。用這兩個公式計算出的數字,就是醫院通過藥品凈賺的正常利潤。通常藥品收入占據了全院總收入40%的份額。對于一家醫院來講,以藥養醫是最為快捷方便的收入來源,由此也養肥了一批與藥品直接相關的醫療人員。 12月初,記者從蘇州市衛生局了解到,衛生主管部門要求各醫院每年將藥品利潤下降5%。出臺此舉意在控制藥價虛高的現象,夯實藥價,還利于民。然而,藥廠的一部分人員對衛生主管部門此舉抱有極大的不屑態度。 一位醫藥代表直截了當地指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終倒霉的還是病人。她說,其實現在這種擔憂已經露出了苗頭,一部分“老面孔”藥品為了重新獲得市場競爭力,不惜換包裝、改劑量,重新改頭換面進行招標、核價程序,繼續維持該藥品的市場份額。其實消費者是不可能完全意識到這一變化的,它需要醫療人員的專業性指導才能實現消費過程。因此,只要醫院和醫療人員默認了這一過程,最終患者得到的藥品質量是下降了。 關于藥品的流通,其實現在處在尷尬位置的是藥廠。一方面,它面臨著新藥研發過程中帶來的巨大成本壓力;另一方面,它還必須面對醫藥代表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的風險。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藥廠如果不做臨床研發工作,等于等死,而如果做了臨床研發工作,那就是找死。在這種成本壓力下,藥廠出于保全自身的考慮,一般對醫藥代表在銷售中出現的風險是不會主動出面承擔責任的。這意味著,醫藥代表向醫療人員行賄的行為敗露后,只會由醫藥代表以個人的名義承擔法律責任。不過,藥廠相應地也會暗中替醫藥代表支付必要的罰金,但前提是醫藥代表不能出賣藥廠的利益。 其實,在藥品流通的鏈條反應里,醫療人員、藥廠、醫藥代表的關系是錯綜復雜的。但是正是由于這些層層疊加的關系,構成了本年度一部分藥劑科“蛀蟲”紛紛落馬的因素,看起來偶然的事件,也便成了必然。 附表:新藥流通的五大“關卡” 第一道公關環節是去藥劑科登記。 這個過程相當于藥劑科給新藥入門一個初選的機會,如果能登記上,意味著醫藥代表小半只腳邁進了醫院的大門。此時,藥劑科主任有權決定是不是幫你把新藥拿到藥事委員會進行討論。 第二道公關環節是擺平臨床主任。 臨床主任決定著醫院有沒有必要使用新藥,他的意見對藥事委員會具有極強的參考價值。據稱,臨床主任與藥劑科主任往往是具有親密關系的,兩者的區別僅在于,臨床主任關心藥性,藥劑科主任更關心藥價。 第三個公關環節是做通更多人的工作,爭取在藥事委員會討論中占據有利導向。 據了解,對相同化學名的藥品,一家醫院往往有不同的藥廠供藥。因此在這個環節上,醫藥代表要花功夫去做通更多參與藥事委員會討論者的工作,其中,做通分管藥品的醫院副院長的工作是最有效的。 第四個公關環節是打點醫院采購部門、醫藥公司等商業中介公司人員。 如果在一些細小環節上不注意,藥廠的新藥進入患者手中的時間就會被拖延。因此,醫藥代表還要花時間和一部分小錢打點醫院采購、庫管、門診主任、中心藥房主任等這些“小鬼”,有時還要疏通醫藥公司的采購人員。 第五個公關環節是搞定藥房人員或主任、醫生。 一般來講,這些最末梢的醫療人員,占據著開哪家藥廠的藥,拿哪家藥廠“回扣”的選擇權。因此,醫藥代表不可小視他們,甚至有時候醫藥代表要定期回訪醫生,督促醫生們給患者開自己的藥品。 《江南時報》 (2004年12月09日 第六版) [上一頁]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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