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黨委書記挪用公款千余萬 被判徒刑十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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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19:59 北京晚報 | ||||||||
本報上午10時30分消息(通訊員高志海史磊)記者今天獲悉,原北京電視設備廠黨委書記劉一博,將1500萬元公款挪用于投資房地產項目和個人公司買車、辦公用品,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終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并退賠北京北電科林電子有限公司490余萬元。 劉一博于1999年5至6月間,利用擔任北京電視設備廠黨委書記負責資產經營的職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一博身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挪用公款進行個人盈利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鑒于劉一博挪用的款項大部分已歸還或追繳,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