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臺新規管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14:10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12月7日電 央視國際消息,針對目前存在的越權減免、應繳未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突出問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提出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使用管理的新規定。 新規定明確要求,從現在起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減免、侵占和挪用土地有償使用費。凡不按國家規定的標準足額繳交土地有償使用費的,不予辦理新增建設用地手續
規定要求徹底清理2003年至2004年4月期間審批的新增建設用地,凡是沒有按規定足額繳交土地有償使用費的,由上級政府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得受理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 新規定還對現行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繳庫方式進行了調整:(配字板)(一)自2005年1月1日起,土地有償使用費實行先繳后分。(二)各級國庫收到庫款時,按規定的分成比例,將庫款的30%逐級上劃中央總金庫;將庫款70%的部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省、市、縣具體分成比例進行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