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減少人為干擾 重點工程實行最低評標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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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1日 16:23 四川新聞網 | |||||||||
四川新聞網消息 為防范交通工程項目中的腐敗行為,省交通廳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個關鍵,從改革工程項目招標方式入手,2003年6月以來在全省重點公路建設中實行最低評標價法,有效減少了招投標中人為因素的干擾。到目前為止,我省重點公路9個土建主體工程項目中標價總額為76.3億元,比業主估算價少33.2億元。
此前,我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多采用綜合評估法招標,這一方法存在易泄露標底和賄賂專家的缺陷。2001年,省交通廳首先在交通工程材料和附屬工程招投標中引進最低評標價法,即招標單位在招標過程中不設標底或不公布標底,將項目合同授予“其標書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而且具有最低評標價格的投標人”。 為預防最低評標價法帶來的壓價搶標、違法分包、變更設計和偷工減料等風險,省交通廳配套制定履約擔保制度,規定低于成本分析參考價中標的投標人必須提供合同價10%的履約擔保,提供中標價與成本分析參考價差額1倍至數倍的現金擔保;出臺《四川省重點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規定》,規范變更設計的原則和程序,并出臺《四川省關于加強對交通建設單位不良信譽從業單位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列入不良信譽名單的企業進行限制。2003年以來,該廳將最低評標價法擴大到土建主體工程和附屬工程施工項目,取得較好效果。(本報記者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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