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西門子案再升級 商務部聯絡各方會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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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7日 15:49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本專題撰文 記者盧德夫 海信西門子商標案再度升級,記者昨天從海信集團得到證實,此案件已經驚動了國家商務部,昨天,在商務部有關方面聯絡下,歐盟官員和海信集團以及廈門東林在北京就“商標搶注”案進行會晤,廈門東林正與西門子旗下照明公司歐司朗進行“螢火蟲”商標搶注案官司。
昨天,本報記者從海信集團品牌管理室有關負責人處獲得證實,昨天上午10點30分到11點30分,歐盟有關官員和海信集團負責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副總裁郭慶存進行了會談。 海信:歐盟愿推動案件的解決 本報記者獲悉,與海信集團郭慶存進行會談的是歐盟駐華使團經濟和商務一等秘書李賽優(SERGIOBALIBREA),對于具體會談內容,本報記者昨天致電郭慶存時,對方正在飛機上,不過,海信集團品牌管理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歐盟對這個案件表示關注,并且愿意在案件的解決中給予推動。” 據悉,海信在會談中向歐盟官員提供了海信的相關證據,包括1997年6月17日,“海信”和“西門子”共同現身《中國消費者報》“全國暢銷品牌相對市場占有率排行榜”,1999年1月5日,“海信”、“HiSense”獲中國馳名商標等重要證據。 海信方面對本報表示,“根據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二〔商標:馳名商標〕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國或使用國主管機關認為一項商標在該國已成為馳名商標,已經成為有權享有本公約利益的人所有。 而另一商標構成對此馳名商標的復制、仿造或翻譯,用于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亂時,本同盟各國應依職權或應有關當事人的請求,拒絕或取消該另一商標的注冊,并禁止使用。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后的海信,相信法律的保護,因此,未在德國進行注冊。發現還是被搶注后,從2001年開始,海信就索回被搶注的商標事宜開始與博世西門子公司交涉并談判,后者從開始就同意“轉讓”,但“轉讓”的價格是4000萬歐元(合4億多人民幣)。“對于原本屬于自己的東西,不管是原則還是價格,海信無法接受。” 廈門東林:當場拒絕一和談方案 與此同時,本報記者從廈門東林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賈強處獲悉,作為另一家與西門子發生商標糾紛的中國公司,昨天也同時在北京與歐盟有關官員會晤,此前,西門子旗下照明子公司歐司朗起訴廈門東林侵犯了其商標螢火蟲“FIREFLY”,但東林方面表示,這是東林的商標,被西門子子公司惡意搶注。 賈強對本報記者透露,昨天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也即歐盟與海信會談前,東林與歐盟駐華機構和商務一等秘書李賽優進行了第一次會談。 據悉,歐盟官員當場提出一個和談方案,即“FIREFLY”商標權屬于西門子旗下公司歐司朗,由西門子授權廈門東林使用“FIREFLY”商標,但是這一方案當場遭到東林拒絕,“因為這樣就等于承認我們被西門子搶注的商標合法,這是我們無法接受的”,賈強稱。 不過,賈強透露,此次與歐盟只是第一次談,今后可能還會繼續談。 西門子:沒接到有關談判通知 就在廈門東林、海信集團先后與歐盟官員會談時,西門子方面也已經知道了相關消息。昨天,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公關部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西門子中國已經知道此事,并且致電歐盟駐華機構,不過相關機構那邊回復說沒有這樣的會議,同時西門子該人士表示,“我們還沒有接到歐盟方面要我們去談判的通知”。 對此,海信集團對本報稱昨天確實在會談,東林賈強也向本報記者傳來了歐盟官員的名字———SERGIOBALIBRE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