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延伸 明年審計地廳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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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5日 18:50 北京晚報 | ||||||||
本報上午最后消息 據香港《文匯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從2005年起,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還將由現在的市、縣長級往上一級層次延伸,擴展至地廳級干部。另據有關人士指出,目前內地已先后有千余名干部因在審計中查出問題被免職、降職和撤職。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過后,中央明顯加大了反腐敗力度,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工作已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報道稱,中組部一位官員指出,從1998年開始,
這位官員透露,內地已加大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繼續深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和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二是分級分層地推進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認真總結縣級以上特別是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審計范圍,提高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 據悉,中共中央組織部今后還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力度,在資金使用、項目運行、數據核實等方面,加大對政績問題的審計監督。而一些地方還正在進行多種形式的政績監督探索,比如行政效能監察、政府績效審計等,這些措施將在防止領導干部政績和政績觀方面發生問題起到積極作用。 另據新華社24日報道,經中央軍委批準,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總裝備部近日聯合頒布《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從2005年1月1日起實施,軍隊團級以上單位和機關部門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都要按規定接受審計。《規定》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條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職務任免條例》制定,是我軍新時期加強高中級領導干部管理的一部重要審計法規。 璋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