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出臺新規 央企老總薪酬規范入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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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2日 10:4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據新華社報道 “國企老總的薪酬究竟該怎么定?”這是國資委成立后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一個問題。 此前,由于出資人不到位,企業普遍存在負責人薪酬自定的現象,缺乏必要的規范
繼去年底《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暫行辦法》頒布后,國資委在今年6月又出臺《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由基薪、績效薪金和中長期激勵單元構成。基薪是企業負責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經營管理難度、所承擔的戰略責任和所在地區企業平均工資、所在行業平均工資、本企業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基薪按月發放。績效薪金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以基薪為基數,根據企業負責人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級別及考核分數確定,考核結果出來后,兌現績效薪金的60%,其余40%的績效薪金延期到離任或連任的第二年兌現。這套辦法明確了負責人的薪酬必須與業績考核結果掛鉤,提出了對企業負責人薪酬規范管理和掛鉤的具體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實質性的突破。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1月2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