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已進入三審階段 破產條件寬嚴仍存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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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2日 10:34 中華工商時報 | |||||||||
【見習記者徐越 記者楊聯民上海報道】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日前在上海召開的中國國際金融論壇上透露,目前《破產法》正進入三審階段,但在采取寬松的破產條件還是嚴格的破產條件上,仍有一些爭議。 吳曉靈稱,所謂嚴格的破產條件是指,一個企業只有具備“不能兌付到期債務”以
吳曉靈認為,從有效利用社會資源角度看,應當鼓勵資能抵債的企業進行重組,而非破產。因為一旦破產,受損害的是國家和債權人。同時,也助長了金融機構更加不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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