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高層談破產法 金融機構需要良好的退出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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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1日 14:12 解放日報 | |||||||||
本報訊(記者陳春艷)金融機構挪用客戶資金等重大違規案件,頻頻引發全社會關注。在昨天舉行的國際金融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呼吁,嚴厲監管這些違規金融機構,需要完善金融法制建設,使金融機構有一個良好的市場退出機制,以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吳曉靈認為,建立良好的市場退出機制,要有一部好的破產法。目前,新的破產法正在審議過程中,有兩個焦點引起爭論。一是破產條件的松緊程度。吳曉靈認為,從有效利用
另一個爭論焦點是,在破產法中要不要規定將勞動債權(即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社保費用等)的償還列在擔保物權之前?吳曉靈認為,不同的法律執行不同的功能,破產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職工利益的保護,則應該由勞動法、社保法等其他法律來承擔。 據悉,此次“2004中國國際金融論壇暨世界證券市場峰會”為期兩天,國內外多家著名金融投資機構和業界專家將圍繞“宏觀調控下的金融創新與高成長企業發展”這個主題,就中國金融改革、金融創新、海外上市、國際并購與產權交易、資產證券化與不良資產處置等一系列現實問題各抒己見。市委常委、副市長馮國勤出席了昨天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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