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首起反傾銷調查案終于塵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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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16:49 第一財經日報 | |||||||||
商務部成立后的第一起反傾銷調查案終于塵埃落定。11月15日,記者從商務部新聞辦公室獲知,商務部已于2004年11月14日開始,對原產于日本、美國、伊朗、馬來西亞、墨西哥和臺灣地區的進口乙醇胺征收9%至74%不等的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對于這樣一個終裁結果,乙醇胺的生產企業和消費企業各有悲喜。 乙醇胺是重要的石油化工原料,廣泛運用于醫藥、紡織、有機合成、橡膠、洗滌、化
商務部于2004年3月25日發布了該案的初裁公告,并決定對該被調查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經過進一步調查及實地核查,商務部終裁決定存在傾銷和實質損害,同時認定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昨日發布2004年第57號公告,公布了此次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 根據終裁決定,自2004年11月14日起,中國大陸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美國、伊朗、馬來西亞、臺灣地區和墨西哥的進口乙醇胺(該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中列為:29221100、229221200。稅則號29221100、29221200項下的單乙醇胺鹽和二乙醇胺鹽不在本次被調查產品范圍內)時,必須依據終裁決定中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 國內乙醇胺生產企業撫順華豐化工廠專門負責乙醇胺生產的王永林先生告訴記者,此次終裁對于國內乙醇胺的生產廠家“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不過,對國內的乙醇胺消費廠家來說,這樣的終裁決定顯然并不是一個好消息,尤其是以進口乙醇胺為生產原料的企業,生產成本將會相應增加。 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李國俊認為,從國家整體利益看,這樣的裁定對實力還比較弱的國內乙醇胺生產廠家來說的確是個有效的保護。 但是對于以乙醇胺為生產原料的塑料加工企業來說,當然希望原料越便宜越好,希望這個反傾銷的終裁不成立才好。 反傾銷專家周世儉認為,既然商務部裁定了傾銷存在,說明境外企業的乙醇胺進口價格的確是低于公平價格的,是違背了WTO原則的!皬拈L遠來看,這對中國的發展是一件好事!” 對于乙醇胺消費企業的反應,周世儉認為,雖然短期來說會使乙醇胺消費企業生產成本增加,但是如果把眼光放長遠些,就能發現這樣的終裁決定對于乙醇胺下游企業來說也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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