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交易違法違規者將被國家外管局列入黑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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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5日 20:5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張旭東)今后,企業或個人等交易主體一旦在外匯領域違法違規從事外匯交易,將直接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列入反洗錢工作中的“黑名單”數據庫,進行重點監控。
這是記者15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了解到的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國家外匯管理局于10月27日發布實施《外匯領域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簡稱“外匯局”)應建立并維護自身的“關注名單”“黑名單”“白名單”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數據庫,加強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 根據規定,“黑名單”數據庫用于存放外匯局重點監控的涉嫌違法犯罪活動、需重點監測的交易主體信息。交易主體只要存在下列六種情形之一,就被列入“黑名單”數據庫:反洗錢信息經核查后,發現有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違反外匯管理法規被處罰的;出現在司法機關提供的犯罪分子名單中的;出現在聯合國發布的和經我國政府承認的其他國家發布的洗錢分子、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名單中的;公安等執法部門請求外匯局協查的案件中的主體;其他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 而“關注名單”數據庫,則用于存放存在異常活動、需進一步核查的主體的信息。“白名單”數據庫用于存放經過核查未發現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主體的信息。根據規定,同一主體不能同時存在于“關注名單”“黑名單”“白名單”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數據庫中。而交易主體進入“黑名單”數據庫五年內未被發現存在違法犯罪和其他違規行為的,方可從“黑名單”數據庫轉移到“關注名單”數據庫。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這位負責人稱,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和核查工作是反洗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重要環節。他說,上述規定已自文件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這必將對我國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起到推動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