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逾期不付薪須加付賠償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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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5日 06:58 京華時報 | |||||||||
據新華社消息 近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23號國務院令,公布《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定于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對欠薪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限期付清令后仍不支付的,可令其按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在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權益保護方面,《條例》規定女職工享受的產假不得少于90天。此外,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也將
此外,《條例》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關于侵犯勞動者權益行為的處罰 逾期不付薪須加付賠償金 《條例》規定,對于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條例》還規定,用人單位違規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瞞報工資總額可罰款3倍 《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并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規兩年內未發現不再查 《條例》還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女工產假不得少于90天 為有效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人的合法權益,《條例》規定,如用人單位有下列8種行為之一的(詳見下),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新聞附件 8種針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違規行為 1.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2.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或者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3.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4.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 5.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少于90天; 6.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以及延長其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 7.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8.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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