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要求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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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2日 11:26 法制日報 | |||||||||
本報北京11月11日訊(記者郄建榮)征地補償安置一直是農民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今天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承諾,要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對被 征地農民實行農業生產安置、重新擇業安置、入股分紅安置、異地移民安置等。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去年以來開展的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中,全國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農民征地補償費高達147.7億元。因盲目占用耕地、補償安置不到位引發的種種事件,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為解決這些問題,意見規定,征收城市規劃區外的農民集體土地,應當通過利用農村集體機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農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繼續從事農業生產。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被征地農民提供免費的勞動技能培訓,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對有長期穩定收益的項目用地,農戶可以征地補償費用入股,或以經批準的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本地區確實無法為因征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提供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可由政府統一組織,實行異地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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