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出臺反壟斷法 先給公用企業斷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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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1日 20:25 新聞晚報 | |||||||||
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主辦的“公平競爭與市場經濟”2004上海國際研討會昨日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隆重舉行。 來自美、歐盟、德等12個國家和組織的反壟斷部長級人物和專家來到上海。與會專家在呼吁《反壟斷法》盡快出臺的同時,尖銳指出,要反壟斷先要給公用企業“斷奶”。
四大不正當競爭 “現行法律、法規不能滿足實際執法需求。”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黃建剛處長告訴記者。目前能依據的只有《反不正當競爭法》。“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低成本價格傾銷”等壟斷行為苦于沒有專項《反壟斷法》,工商無法介入。歸納起來,本市目前有四大不正當競爭行為無法可究:限制銷售跨國公司利用優勢地位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一些公司與一級、二級經銷商簽訂協議時,限制各經銷商銷售區域、對象和價格等。這在啤酒飲料業尤為明顯。 價格聯盟五六家企業結盟,將產品價格控制在一定水平,甚至聯合拒絕購買、銷售。這種以協議限制競爭的行為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濫設門檻一些連鎖超市和大賣場利用市場優勢,在交易中,提出種種要求或某種壓力,迫使對方不得不接受。 公用企業和依法獨占企業壟斷有關供水、供電、供氣、電信、郵政、鐵路、交運、保險等部門爭議不斷。主要表現在迫使他人交易;甚至迫使他人不與自身競爭對手合作;迫使他人之間進行交易;迫使競爭對手回避或放棄競爭等。 中立監管早立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法學博士王曉曄則認為,簡單的立法是沒有用的,關鍵是要給公用企業“斷奶”,嘗試讓一些監管部門放手,給執法者以絕對的權威。 王博士告訴記者,“在我國,很多企業都是有具體監管部門的,如電力有電力監管部門,通訊有信息產業部,保險、證券也有保監會、證監會。工商部門在執法的時候通常會和一些具體的監管部門發生矛盾。關鍵在于兩者的立足點不同。工商可能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上執法,而監管部門則會‘護犢情深’。”王博士認為這大大削弱了執法的力度,“監管部門要中立,與被監管企業之間不能再有‘母子’關系了。” 要懂得保護自己 市工商局新聞發言人陳學軍透露,中國正加緊制訂首部《反壟斷法》,預計今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討論。 但在法律出臺之前,遭受不公平競爭的企業又該怎么辦呢?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先林出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 一些跨國企業往往倚仗其優勢對我國的企業施以不公平待遇,王教授提醒本國企業“首先要尊重知識產權,一旦發現濫用行為也要懂得保護自己。盡管我國目前的法律還不健全,但在歐盟等國外,相關法律已經出臺,企業可嘗試將訴訟地點移至國外,用國外的法律來處罰這些跨國企業。”(記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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