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小金庫借雞生蛋 一朝案發雞飛蛋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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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1日 20:13 新華網 | |||||||||
新華網濟南11月11日電(張曉晶、魯檢)李宏原是一位被認為前途無量的石油系統干部,日前,因犯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罪,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有期徒刑18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的原審判決。 41歲的李宏案發前任日照黃海石油儲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他出身于軍人家庭,自幼聰明,14歲便以“文化兵”身份參軍,從部隊考入石油高校,后轉業到石油公司,年紀輕輕
案發后李宏對辦案人員說,1998年前后,他認識了大連、煙臺的幾位石油商人,眼見人家“幾萬塊錢都不稀罕掙”,心里非常羨慕,想想自己年僅34歲便主持公司業務,工作盡職盡責,每月的固定收入卻只有幾千塊錢,心里很不平衡,于是開始想辦法“撈錢”。 由于黃海公司注冊經營范圍為“石油儲運”,不能參與購銷,李宏便絞盡腦汁私設“小金庫”,想借雞生蛋發財。他伙同公司工作人員套取公司資金,繞開公司賬目,從事石油購銷業務,賺取的收入被多次私分。李宏對公司財產的大膽“侵吞”也令人吃驚。他讓一位老板朋友一次性開出15萬元虛假工程款,自己一次性收入囊中。他私自為公司購買了價值數百萬元的劣質油,與公司的優質油“摻和著賣”,直到案發,這些劣質油也沒賣完,存在油罐里,幾乎成了瀝青,給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 經查,李宏從單位財務套取公款私自設立“小金庫”,從中挪用160萬元,為自己注冊了一家化工公司,賺取非法利益;伙同公司工作人員采用造假賬、虛開器材和施工費用單據、直接侵吞退貨款等手段,套取公司100多萬元資金,用于私分并為自己購買“別克”轎車,個人貪污86萬余元;另外,他還接受一家建筑公司2萬元賄賂,為驗收工程“行方便”。 李宏萬萬沒有想到,只因為艷羨個體老板“一倒手就是數十萬元”的收入,卻為自己換來了18年的鐵窗生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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