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內嚴禁建住宅 四川省設定工業用地門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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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1日 11:37 四川在線-四川日報 | |||||||||
“工業項目用地內建筑系數不得低于30%,行政辦公及服務設施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的7%,嚴禁在內建造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昨(10)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按照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我省首次全面對工業用地設定高“門檻”,今后新建工業項目必須高于“門檻”要求。 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
按照規定,成都市5城區投資強度必須大于每畝90萬元-255萬元;縣域經濟代表的13、14等地區,如中江、郫縣等地的投資強度必須大于每畝27萬元-77萬元;15等地區無論何種行業,全部為每畝25.3萬元的統一強度。 工業項目建設將嚴格控制廠區綠化率,在工業開發區(園區)或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將不得建造“花園式工廠”。此外控制指標還規定,對適合多層標準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進入多層標準廠房,原則上不單獨供地。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人認為,以前一些企業利用工業用地便宜而大肆“圈地”,造成土地資源嚴重浪費。控制標準的出臺“是對以建‘花園式’工廠為名,實為圈占土地的企業亮紅燈。” (鐘振宇 本報記者夏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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