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車輛購置稅由國稅部門負責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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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1日 08:54 中國經濟時報 | ||||||||
見習記者盧葉北京報道 國家稅務總局11月9日宣布,2005年1月1日起,車購稅將改由國稅部門負責征收,相關人員劃轉和業務移交工作將于今年底全部完成。 據了解,車輛購置稅在2001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門以車輛購置附加費的形式征收。從2001年起,車輛購置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稅,過渡期間仍由交通部門代征。
據了解,由交通部門代征車輛購置稅期間,該稅連續四年大幅增長,預計今年可征收550億元,累計收入超過1600億元。車購稅收入的快速增長,不僅有效緩解了我國公路建設資本金嚴重不足的矛盾,也在相當程度上起到了“杠桿作用”,保證了國家在公路建設中實現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 稅務總局表示,目前,車購稅費改革正進入關鍵階段,稅務機關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員劃轉分流安置、業務財產劃轉移交接收工作。交接期間原則上不準停征車購稅,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停征的,將及時向社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