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明年起正式轉由國稅部門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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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0日 08:10 新京報 | |||||||||
今年年底前完成人員劃轉和業務移交 本報訊(記者 郭安)記者昨天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從明年1月1日起,以前由交通部門代征的車輛購置稅將正式由國稅部門負責征收,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人員劃轉和業務移交。
據介紹,從2001年起,車輛購置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稅,過渡期間由交通部門代征。車購稅收入連續四年保持快速增長,2001年至2004年10月共代征車購稅1543億元,年平均增幅達30%。不僅有效地緩解了我國公路建設資本金嚴重不足的矛盾,而且在相當程度上起到了“杠桿作用”,保證了中央在公路建設中實現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發揮“國家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的公路建設投融資機制作用。 據悉,車購稅費改革從11月9日進入最后人員劃轉分流安置、業務財產劃轉移交接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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