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宅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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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8日 10:21 南方日報 | |||||||||
據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 針對一些地方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違法建造住宅、侵占耕地的現象,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節約使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 根據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的《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各地將進一步健全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按規劃、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要集中興建農民住宅小區,防止在城市建設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遷”。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進一步嚴格宅基地申請條件。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一律不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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