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4個字將入法 相應法律正在制定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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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8日 09:08 法制日報 | |||||||||
據新華社上海11月7日電(記者李斌)正在上海舉行的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2004年會上,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如柏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中強調了“循環經濟”4個字,循環經濟理念正進一步 滲透到立法進程中。
設計壽命30年的垃圾處理場“短命”到13年、我國資源匱乏卻大量浪費……毛如柏說,全國人大環資委正在著手動員各方力量研究循環經濟立法問題,計劃用兩年時間就循環經濟立法問題提出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通過后,將進入起草法律的程序,“預計要4年左右進入立法程序”。 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馮之浚贊成我國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加快完善循環經濟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他說,對于現行的相關法律,如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各級政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并完善配套措施,做到監督到位、執行有力、獎懲分明,企業和個人要積極配合。 “我國應該抓緊制定各類相關法律法規,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條例、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等,并且完全有必要制定一部詳細的循環經濟法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基本依據。”這位剛主編出版《循環經濟導論》一書的權威專家說。 目前,循環經濟在我國不再僅是一種理論。部分省市提出了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生態城市的目標,并著手進行試點,編制規劃和地方性法規。有關部門還組織開展了循環經濟與資源節約型社會“十一五規劃”和發展戰略的研究,并著手進行循環經濟立法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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