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暴揭出財務黑洞 六部門開始逐項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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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3日 07:35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記者 李麗輝 11月1日,國家審計署發布公告,公布了對國土資源部、國家測繪局、國家林業局、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2003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以及中國工商銀行2002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與以往不同的是,公告內容不僅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還包括上述部門和單位根據審計意見進行的整改情況。據公告披露,被審計部門和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
國土資源部:3年截留挪用專項資金6307萬元 ———2003年4月,國土資源部批復所屬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預算時,安排了隸屬于國土資源部的經費自理事業單位———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房租及人員經費等補貼100萬元,形成向非財政撥款單位安排預算資金。 ———2000年至2003年,國土資源部本級及所屬單位以各種名義,截留挪用專項資金6307萬元,用于發放工資、獎金及彌補行政支出等。主要是:2000年至2003年,國土資源部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截留、挪用項目資金共計117萬元,全部用于扶貧辦人員效益津貼、差旅費及制作電視專題片等支出;2002年,所屬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挪用國土資源調查經費等700萬元,全額撥給其全資公司用于購置印刷設備,并擠占挪用國土資源調查等專項經費4227萬元,用于工資津貼、職工福利費及管理費等基本支出;2003年,所屬經研院挪用“中國礦業融資與培訓”等項目資金183萬元,用于發放職工獎金等;2003年,所屬中國地質調查局擠占挪用國土資源調查專項經費212萬元用于發放職工工資津貼。 ———一些財務收支未納入年初預算或未經財政部同意自行調整預算,不符合《預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整改情況 對這次審計反映的問題,國土資源部非常重視,財務主管部門多次通報情況,研究落實整改措施,督促指導各單位全面整改。對提供虛假合同、虛假支付申請的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批評;擠占、挪用的部分項目資金已收回,或歸還原資金渠道;未經財政部批準同意分配的專項結余資金已歸還原資金渠道;所屬單位無支出預算購置轎車問題,已在部門財務決算中作出說明。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已按照規定的時限,將挪用的項目資金700萬元上交國土資源部。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已將挪用與結余的項目資金295.75萬元上交國土資源部,并進行了相應的賬務調整;將挪用的項目經費183.03萬元退回原資金渠道。 國家測繪局:418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未按規定上繳 ———國家測繪局當年收到所屬單位上繳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418萬元。到2003年底,上述資金仍在局財務“應繳財政專戶”中掛賬,未按規定及時繳入中央財政專戶。 ———4個基礎建設項目(總金額為617.6萬元)已超過了建設年限,至2003年末仍未完成,不利于預算資金的有效使用。 ———對已完成的國家基礎測繪設施建設項目未進行整體驗收。該項目由國家測繪局自1999年開始組織實施。到2003年底,33個單項工程已全部完成,國家測繪局已分別進行了單項驗收,但對該項目的整體驗收和結題工作尚未進行,不符合有關規定。 ———對部分逾期合同項目及多年以前形成的應收款項,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清理。 整改情況 國家測繪局接到審計決定書和審計意見書后,非常重視,召開了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的專題會議,針對審計提出的問題,逐條落實整改,并于2004年6月向審計署報送了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目前,應上繳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已按審計決定執行完畢;對以前年度遺留的部分基礎建設未完工、航攝合同未執行、基礎測繪項目未整體驗收結題以及往來款項清理等問題,已著手進行整改落實。 國家林業局:下屬5單位騙取中央財政貼息499.3萬元 ———2002年、2003年,國家林業局所屬調查規劃設計院偽造林業治沙借款合同和貸款利息回單,騙取2001年和2002年中央財政貼息147萬元;2003年10月,國家林業局所屬中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主管的湖南三元木業有限公司偽造林業治沙借款合同和銀行對賬單,騙取中央財政貼息120萬元,并編制虛假會計賬、證應付檢查;2002年、2003年,國家林業局原直屬企業中林食品藥材開發公司變造林業治沙借款合同,騙取2002和2003年中央財政貼息共計48.3萬元;2003年10月,國家林業局原直屬單位南京林業大學涂改林業治沙借款合同,騙取中央財政貼息100萬元;2003年10月,國家林業局原直屬單位中南林學院以未執行的林業治沙借款合同,虛報冒領中央財政貼息84萬元。上述行為,嚴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 ———2003年,國家林業局挪用“重點工程及資源核查”項目經費100萬元,用于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后期政策研究等;該局所屬調查規劃設計院擠占挪用“林業標準化項目”等專項經費425.88萬元,用于人員經費開支。在國際竹藤網絡中心擴建工程項目尚未經國家發改委批復,且當年財政預算中未安排此項經費的情況下,國家林業局將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1500萬元撥給竹藤中心用于擴建工程征地。 ———2003年,國家林業局批復預算時自行調整了部分項目內容,共計201萬元;在預算執行中,國家林業局用自有資金彌補經費不足691.3萬元,未納入當年部門預算中。2003年,國家林業局在財政部批復購置汽車13輛、預算450萬元的情況下,當年安排購置汽車36輛,購車金額1253萬元,超出預算803萬元。 整改情況 國家林業局迅速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整改。對下屬單位騙取和虛報冒領的林業治沙貼息貸款貼息資金已全部收回,罰沒款項已全部上繳國庫,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一些被擠占挪用的專項資金已歸還原資金渠道;向非財政預算單位的撥款已陸續收回;對部分所屬單位閑置的項目資金也已收繳;多批復直屬單位中央財政貼息已全部歸還;超政府采購預算購置汽車的問題,已向財政部補報了政府采購調整預算文件;在預算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方面也相應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為杜絕類似問題的再度發生,該局采取了深入開展法紀教育、建立健全各項資金管理制度、落實資金管理責任制、加強對直屬單位的監管等六項措施。 海關總署:多批復1.84億元用于所屬單位住房改革支出 ———未及時批復所屬單位預算3.2億元。2003年4月8日,財政部正式批復海關總署2003年度預算,但直到2003年10月27日海關總署才批復所屬單位預算3.2億元,不利于預算資金的有效利用。 ———將收費業務費項目支出預算用于基本支出1.08億元。海關總署在上報2003年預算時,將收費業務費支出作為行政管理費項目支出向財政部申請預算3億元。2003年決算報表反映:全國海關實際收費業務費支出3.02億元,其中用于不屬于該項目開支范圍的支出1.08億元,分別為:發放津貼和獎金6879萬元、安排醫療及醫療改革支出2857萬元、安排離退休經費等1132萬元。 ———自行用行政管理費和緝私警察經費預算安排住房改革支出1.84億元。2003年,財政部批復海關總署行政管理費支出預算為60.3億元、緝私警察經費支出預算為8.31億元、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為3250萬元。海關總署未經財政部批準,批復安排所屬單位住房改革支出2.16億元,多批復1.84億元。 整改情況 海關總署對此次審計高度重視,對審計決定書和審計意見書中提出的問題認真進行了整改。該署成立了專題調研組,重新確定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工作績效的量化考核標準,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服務內部結算和結余資金處理辦法;對自行調整基建項目800萬元問題,已向財政部補辦了報批手續;對預算批復不夠及時、預算編制不夠細化、調劑安排費用支出科目以及未經批準動用以前年度政府機關經費結存等問題,將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進一步規范管理,嚴格程序,嚴密手續,不斷提高預算編制和預算管理水平。 國家質檢總局:4直屬單位挪用專項經費2066萬元 ———2003年6月,質檢總局在轉批財政部批復的經費預算時,少批復檢驗檢疫專項業務費預算5000萬元、設備購置經費預算3000萬元,直至2004年1月才批復完畢;截至2003年底,質檢總局尚有檢驗檢疫行政事業性收費成本性支出預算、人員工資等合計1.21億元未予批復。 ———2003年,機關服務中心等四個直屬單位挪用檢驗檢疫技術保障專項經費2066萬元,用于辦公樓和職工宿舍樓的物業管理等項支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挪用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收費項目經費309萬元,用于下屬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基本支出。 ———機關服務中心所屬北京金越發展公司原主要負責人未經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和公司管理委員會批準,出借公司資金1600萬元,至今仍有350萬元未追回。截至2004年1月,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私設“小金庫”累計金額247萬元,其中201萬元用于職工獎金等支出。 整改情況 質檢總局黨組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中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糾正。針對專項資金使用中的問題,在全系統進行了一次認真檢查。目前,質檢總局有關部門正在追還被挪用的國有資金;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已對私設“小金庫”的責任人員進行批評和經濟處罰。 中國工商銀行:審出各類涉案金額69億元 工商銀行在經營管理、風險控制、財務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等問題時有發生。審計還查出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30起,涉案金額69億元。 整改情況 中國工商銀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全面整改,目前已初見成效:一是圍繞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內控機制,開展了信貸和票據業務的綜合整治,規范票據業務管理,抑制城市建設貸款風險,改進和加強個人消費信貸管理。二是徹底清理自辦實體,改進清算系統,嚴格財務核算和管理。三是按照從嚴治行的方針,整頓管理較亂的機構,加強薄弱環節控制,對審計揭露問題涉及的336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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