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大造林探根(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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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2日 18:00 《商界》 | ||||||||
疑似“非法集資”?
采訪中,這樣一則新聞報道引起了記者的關注: 某媒體報道:2004年5月28日,遼寧省朝陽市中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朝陽市中天養殖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天斌進行判決。法院認定,中天公司在未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機關許可的情況下,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采取以高額回報,用“待育苗”投資速生楊的方式,面向社會變相吸收資金6913萬余元,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朝陽中天公司已經被判了,萬里大造林至少也屬于‘疑似’非法集資!”遼寧人民律師事務所副所長趙志義律師認為:這次萬里大造林盡管看似和國家的植樹造林證策相連系,又上了保險,還請了演員、笑星出頭,但他和以往的非法集資的有鮮明的共同點:回報率高,周期短。 趙律師指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甚至保險也一應俱全,但這樣的目的不外乎是以此摧毀人們的心理警戒防線,自愿掏錢給他們。“萬里大造林的巧妙是把他們的集資和國家證策‘接軌’,利用人們盲目追求快速致富的心理活動,以售其奸。事實上,同意造林和國家同意集資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在采訪萬里公司時,總經辦吳姓負責人也認為“萬里大造林”模式的成功,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龐大的社會閑散資金和投資熱情。然而,對于這樣的行為是否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該負責人則認為不是集資行為,不需要報批。 對于萬里大造林公司的行為是否涉嫌非法集資,部分專家則認為,萬里大造林這樣的運作行為是一種新型的商業模式,目前沒有對應法律法規,無法界定其是否屬非法集資。另一些專家則表示,房地產業早些時候也沒有非法集資的說法,但在市場和行業的規范中就加以了界定,造林這個行業是否會出現類似情況,還有待觀望。 另一條消息也值得關注:8月17日,北京市公安、工商聯合宣布2004年上半年對傳銷和變相傳銷的查處情況,會上工商局人員提醒市民警惕“合作造林”,表示目前正在調查其是否涉嫌虛假宣傳及傳銷。 很顯然,關于造林的話題將是此后一段時間內的焦點。既因為它是一個環保的話題,也因為它是一種新型商業運作模式的話題,更因為它還是一個合法與非法的爭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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