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布國家林業局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審計結果(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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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1日 23:27 新華網 |
六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六月初,為把審計決定落到實處,我局已召開了全國林業資金項目安全座談會,學習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對下一步資金安全問題提出了嚴格要求,年內要組織開展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全面檢查,并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幫助審計檢查,擴大檢查面,增加檢查次數,加大監管力度。認真落實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嚴格履行先審計、后離任的操作程序,切實做到離任領導干部未經審計不得升遷、輪崗和退休。 至6月底, 5個單位違規資金與罰款金額共617.46萬元我局已分兩批全部上繳國庫。 二、關于“挪用‘重點工程及資源核查經費’項目經費100萬元”問題。100萬元資金以額度形式留存在局本級零余額賬戶上,我們將嚴格按規定用途安排使用。關于“向非財政預算撥款單位中國花卉協會撥款70萬元用于該協會日常辦公經費”問題。中國花協已將70萬元交還我局,我們將重新按規定用途安排使用。 三、關于“我局超政府采購預算購置汽車支出803萬元”問題。我局已向財政部補報了該筆支出的政府采購調整預算文件(計工函[2004]73號)。 四、關于“竹藤中心尚有部分項目經費沒有執行”問題。竹滕中心已將設備購置費、外交外事費、管理費、“引進國際先進林業技術”項目結余資金上繳我局,以上收繳資金我們將按規定用途重新安排使用。關于“我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費200萬元未下達預算,停留在本級”問題,2004年內我們將嚴格按照該項資金的使用規定專項安排用于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關于“竹藤中心2003年累計結余基本支出經費115.8萬元”問題。竹藤中心已將基本支出結余資金115.8萬元上繳我局,我局將按照該項資金使用用途重新安排預算并報財政部批準后再使用。 六、關于“多批復直屬單位中央財政貼息309.02萬元”問題。收到《審計決定》后我們立即要求這些單位將多得貼息歸還我局,現已全部歸還,我們將報財政部批準后用于符合規定的林業治沙貸款貼息。 七、關于“森林公安局設置賬外賬”問題。森林公安局已深刻認識到這種做法是嚴重錯誤的,表示一定要認真吸取此次教訓,徹底整改,保證今后不再發生類似問題。現森林公安局已將所有賬外收支發生額(其中收入392184.47元,支出318617元,余額73565.47元)如數轉入法定賬冊核算、使用。 八、對于審計意見中提及的其他有關問題,包括“在林業宣傳項目經費中安排所屬宣傳中心辦公費130萬元用于基本支出”、“所屬調查規劃設計院擠占挪用林業標準化項目等專項經費425.88萬元用于人員經費開支”、“在未履行完程序前將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撥給竹滕中心用于擴建工程”、“局本級自行調整部分預算內容”、“用自有資金彌補經費不足691.3萬元未納入當年部門預算”、“應撥未撥西藏原始生態自然保護區經費300萬元”、“調查規劃設計院累計項目結余1662.51萬元”、“國家林業局有20個項目預算沒有細化到具體項目和承擔單位”、“未及時批復本級和所屬單位預算”、“機關服務局車輛維修綜合服務站未辦理非轉經手續”等問題,我局一并進行了認真的研究落實和整改。在預算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方面也相應采取了一系列具體的整改措施。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