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未名編輯:韓曉靜
據媒體報道,經濟學家樊綱日前在由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主辦的“宏觀調控與政策取向”高層研討會上指出,對于中國的國有資產,絕不能搞俄羅斯式的私有化,不能搞平均分配。當前一些對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指責是對中國產權體制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歷史進程的一知半解,是迎合一些社會情緒。樊綱說,國有資產的存在形式有多種,一種是經營
性資產,一種是非經營性資產如公共基礎設施,此外還有國有資源。經營性資產包括金融性資產和產業性資產,金融資產中有一種特殊的形態是現金資產。
樊綱認為,對國有資產管理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實現國有資產在不同形態上的轉化,即我們所說的所有權的處置權。中國目前所有的對國有資產的買賣都不是私有化,而只是資產形態的轉換。當一家國有企業被賣掉的時候,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是私有化了,但是國有資產并沒有私有化,只是資產的形態發生了變化,變成了現金形態和非經營性資產形態。從這個意義上說,國有企業的有進有退并不是企業的有進有退,而是國有資產的有進有退。國有資產的有進有退并不意味著國有資產消失了,而只是資產的形態發生了變化。
樊綱說,目前中國的國有資產管理目標是保值增值,應該說,從企業管理的層面上,從國家所有權的層面上,這個目標并沒有錯。但是,從長遠角度看,國有資產特別是國有經營性資產并不是永遠的越多越好。中國要搞市場經濟,這個市場經濟應該更多地建立在私人資本的基礎上,而不是更多地建立在國有資本的基礎上,過去那種通過國有企業來積累社會資本的歷史不能永遠持續下去,必須進行體制轉軌。而體制轉軌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實現大量國有經營性資產向非經營性資產的轉換。
國外普遍認為,國有資產存在的意義就是兩點,一是通過國有企業或者說是通過政府的支出包括虧損的支出,創造一些私人企業難以創造的就業機會。二是國家在調整社會經濟結構方面可以通過國有企業來做一些私人企業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中國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目標還存在較大的缺陷。樊綱認為,應該建立一套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這個體制必須充分體現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處置權,從而使今后的經濟體制改革能夠發生有序的變化,使國有資產形態的轉換、國有企業的有進有退可以在一個法制的框架下進行。
點評:樊綱先生之所以認定賣掉一部分國有資產絕不是“私有化”,理由在于他認為“私有化”應該是指無償地分掉國有資產。而現在只是資產交易,買賣雙方根據市場價格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賣出的國有資產變成了現錢,這些現錢仍屬于國家所有,怎么能說是“私有化”了呢﹖
但另有專家如秦暉先生認為,如果將這些賣出的國有資產平均分配給每個公民,即使是“無償”的,也比那種經常發生“暗箱操作”的“買賣”來得公平,而且還能使大家“起點公平”(秦暉先生曾撰寫的一篇文章)。據他介紹,在俄羅斯和東歐,他們是先分家按樊綱先生的說法,這才是真正的“私有化”而后發展。而中國呢,則是先發展民營經濟,謂之“增量改革”,而后才“買賣”把一部分國有資產賣給先富起來的民間資本擁有者。這兩種改革方式,從目前來看,顯然是中國的改革更能“現得利”;但從長遠看哪種方式效果更好,還需要更長的時間來加以檢驗。
當然,既然是“買賣”,必須要公平。我們的問題不僅在于“買賣”中有諸多不公平現象,更大的問題實際上是:我們在理念上是否真正認為這種“買賣”是勢在必行的﹖是否真正認同樊綱先生所提出的“中國要搞市場經濟,這個市場經濟應該更多地建立在私人資本的基礎上,而不是更多地建立在國有資本的基礎上”這個道理﹖這個認知問題不解決,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就很難找到明確的大方向,也很難避免“買賣”中的國有資產流失。
一樣東西,賣主總是在想賣與不想賣之間逡巡不前,你說他能做得好“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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