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亮編輯:唐清建
日前,修改后的《物權法(草案)》再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據稱,這是繼保護私有財產條款寫入憲法后,以單行法形式詳細規定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草案)》再次提請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據悉,《物權法(草案)》已經提請人大審議,有望提請明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10月23日在分組審議《物權法(草案)》時認為,《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規范財產關系,維護經濟、社會的秩序相當重要。
2004年3月,“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一突破性的條款正式寫入憲法修正案,《物權法》的出臺,被認為是“保護私產”憲法原則的具體化。專家表示,加快《物權法》出臺步伐,旨在著手構建完善的私有財產保護法律制度,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最終促使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專家解讀
《物權法(草案)》主要起草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利明教授指出:“作為保障公民私有財產的一部專門性法律,《物權法(草案)》對《物權法》的調整范圍、原則、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登記制度、物權的保護等做了詳細規定。”王利明說,對比一審草案,新的《物權法(草案)》有了明顯改動,比如,增加了物的定義,簡化了國有財產所有權的提法,去掉了一些特殊物權的規定。無疑,這部法律草案將在審議中不斷完善。
翻閱這部《物權法(草案)》,任何一個條款都牽涉到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尤其是作為普通百姓安身立命最大的私產——房屋,草案站在業主的角度,對業主權利的方方面面做了詳盡的規定,以充分保護業主的利益。“像最常見的小區會所、車庫、綠地等的歸屬問題,草案規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建設單位等能夠證明其享有所有權外,屬于業主共有。”王利明說。
由于生活中許多看似講不清道理的事情,最終也能在這部法律草案中找到答案,所以,“它對保護老百姓的財產權利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救濟渠道和途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紅認為。
“《物權法》明確的私有財產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它與生命權、自由權一起被并稱為公民的三大基本權利。”王利明說,“《物權法》對財產保護貫徹的是一個‘平等保護’原則,各種利益的財產(集體的和個人的)都平等地受到保護,當財產受到損害時賠償的范圍也是一樣的,不存在某種財產賠償得多一點的問題。”
王利明認為,從目前看,《物權法(草案)》有三個顯著的特點:其一,物權法保持了鮮明的中國特色,反映了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歷史傳統和習慣;其二,《物權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促進各種所有制的發展;其三,《物權法》適應了交易的需要,確認了各種交易規則,有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物權法》和《合同法》是支撐市場經濟的兩個支柱。”王利明教授引用一位外國經濟學家的話來形容制定《物權法》的必要性。
三個焦點
其一,關于“私有財產”——王利明介紹,“私有財產”包括了公民合法的儲蓄、房屋、投資及其收益等等財產,可以這樣講,凡是公民取得的一切合法動產和不動產以及各種相應的財產權利都是公民的私有財產。
據記者了解,如何證明財產的歸屬?私有財產權究竟有哪些權利?私有財產權受到侵害時怎么保護?回答這三個問題成了整部《物權法(草案)》的全部內容。
王利明表示:“《物權法》在很大程度上是落實憲法‘保護合法的私有財產’的規定,并使之具體化;當然它還保護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值得說明的是,涉及到生活中基本的問題都會有相應的規定可以依據,但它只是一部保護私有財產的基本法律,不可能太細,具體問題還需配合多部相關法律來共同解決。”
其二,關于“灰色收入”——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承耀指出,所謂“灰色收入”,是指那些不能很清楚完整地交代其原始來源及積累過程的私產,簡單地講,它們可以分為存量和增量兩部分。私有財產是“存量”,而不是“增量”,保護私有財產是要保護“存量”,對于具有“增量”性質的“外來灰色收入”不受法律的保護。
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張仲表示,“灰色收入”是一個邊緣的東西,不存在“合法性”和“合法化”的問題,《物權法》不應該保護這種“私有財產”。張仲介紹,協會內的許多民營企業都對《物權法》的出臺表示歡迎。
其三,關于原罪——“原罪”命題揭示的歷史軌跡是,在中國的經濟轉軌過程中,一些權力因素進入經濟領域,使得社會財富通過權力以各種方式轉移到少數人手中,從價格雙軌制開始,到公司上市、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一些人既用金錢收買權力,又通過被收買的權力攫取財富,這兩種方式糅合在一起,一批批富豪、巨富乃應運而生。
王利明介紹,關于“原罪”問題,因為太敏感,《物權法》根本沒有涉及到。
一顆定心丸
中國法學會的一位專家指出,《物權法》作為規范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民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門法,對明確產權關系,保護權利人的財產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有重要作用。“制定《物權法》的另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鼓勵人們多創造社會財富,法律實現的是一種利益的期待。”王利明說,營造出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從而推動社會生產力的極大提高。
中國政法大學民法研究所一位姓劉的教授表示,通過物權制度來鞏固勞動者和企業的物質利益,調動起億萬民眾創造財富、愛護財富、積累財富的熱情,并鼓勵人們大膽地投資創業,通過合法的誠實勞動來取得財產,促使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只有形成了“恒產”,才會有“恒心”,這是《物權法》出臺的一個重要的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沈春耀說:“產權關系如果不牢固、不清晰、不健全,那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很難健康、良好地發展。”
“現在即將出臺的《物權法》能夠保證人們的私有財產,這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它消除了人們傳統的后顧之憂,使人們樂于投資和開展工作,很大程度上調動了人們的生產積極性。”太合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李長山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事實表明,改革開放以來,非公經濟從“小荷才露尖尖角”逐漸形成蓬勃發展之勢。“有恒產才能有恒心,國家制訂法律全面落實保護私有財產權,這讓人們吃上了定心丸。”一直以來從事高科技創業的深圳嘉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李澤鋒如此表示:“保護私有財產,將增強人們對擁有財富的安全感,有利于充分啟動民間投資,充分調動人們創業的積極性,惠及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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