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車改革辦公室主任黃樹升就車改接受本報記者采訪
我市部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車改試點工作正穩步推行,從明年開始,市直機關車改工作也將全面鋪開。一段時間以來,車改方案在社會上和黨政機關引起強烈反響,絕大多數干部和群眾一致擁護車改,認為車改方案符合中央和省的精神,是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選擇,也很符合珠海的實際。但是也有少數干部群眾對車改政策不夠理解,存在著這樣那樣的
疑問和擔心。
昨日,市車改辦主任黃樹升接受了記者采訪,就車改涉及的一些問題作了解答。
4000余公車每年費用過億
記者:我市推行車改的意義何在?
黃樹升:現行公務用車制度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其弊端是:公務車輛費用居高不下,財政負擔沉重。市直黨政機關現有4000余輛公車,每年費用超過1億元,公車私用、以權謀私等現象嚴重。車改是從制度上、源頭上解決這個問題。
早在去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同志就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要求,全國各地“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積極穩妥地進行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工作。”去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有關規定要求:“規范職務消費,加快福利待遇貨幣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省委書記張德江同志也作出批示:公車改革是早晚的事。由此可見,車改是大勢所趨,影響深遠的一項改革。
私人買車公私兼用公家補貼
記者:公務交通補貼的標準制定的依據是什么?
黃樹升:有的機關干部只算個人的小賬,覺得補貼標準低,不能滿足需要。這里要明確的是,公車貨幣化改革最大特點是:私人買車,公私兼用,公家適當補貼。那種企圖依賴政府包攬所有用車費用的觀念是不現實的。交通補貼的確定遵循了三個原則:一是確保較大幅度壓降車輛費用支出,同時兼顧必須的交通保障;二是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兼顧各方的利益;三是確保車改到位,兼顧綜合改革配套。
一年可節余1400多萬費用
記者:一些群眾議論,發給公務員的交通補貼大大高于下崗職工的生活費,是否不合理?
黃樹升:我認為要實事求是地看待車改的利和弊。車改是政府和個人雙贏的選擇,公務員方便了工作和生活,政府減輕了負擔。按照現行方案,補給個人的交通補貼和留給單位的公共交通經費與車改前比較,一年可節余1400多萬元的養車費用,拍賣公車還可以收回一筆相當可觀的資金。市直機關共有881輛公車將參加拍賣,保守估計,也可以收回4000多萬元的資金。同時,車改后,為了確保工作效率,公務員必須由個人投資10余萬元或20余萬元用于購車,公私兼用,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公務員的交通補貼與下崗職工的生活費作比較。如果不改革,公務交通方面的消費會越來越膨脹,必然會影響到公民的利益。
領導干部平民化形象回歸
記者:有人說車改是“益了局長苦了科長”,您認為呢?
黃樹升:我不同意這個說法。車改把實物變為貨幣,受益最大的是科以下干部,受沖擊最大的是領導干部。車改前,科以下干部使用單位公車的機會本來就不多,車改后得到一定數額的交通補貼,大多數人是滿意的。我市的車改方案中,為了照顧有些崗位跑外勤、下基層多、公務交通量大的特點,規定可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在保持本單位公務交通補貼總額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各個崗位的交通補貼標準,這也有利于克服“官本位”思想的影響。處級領導干部大多數也能接受車改方案,車改后也促進了領導干部平民化身份和形象的回歸。
記者:車改后,會不會有人為節約費用而少出門辦事,影響工作?
黃樹升:我想,我們不能低估黨員干部隊伍的覺悟,也絕不相信我們大多數黨員干部會“小氣”到為了節約一點交通費而置工作于不顧。何況,交通補貼的發放是有剛性規定的,建立了公務廉政勤政考核制度。如果出現為了省錢而影響工作的,就必須接受處罰。
本報記者 耿曉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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