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外匯運用更加便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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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8日 11:23 經濟參考報 | |||||||||
記者:李圓 本報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27日發布通知,根據該項通知,跨國公司在外匯資金運用和經營上的一些政策需求將得到滿足,外匯資金運用更加便利。 這項名為《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我國資本
《通知》規定,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可以通過集團財務公司進行,也可以通過委托放款方式進行,還可以通過境外直接放款方式進行。同時,境內成員公司間委托外匯放款、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戶、還本付息無需經外匯局核準,可以直接由受托銀行辦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在談到這項政策出臺的背景時介紹,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的經營已開始進入收獲期,形成了相當數額的利潤和剩余資金,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實施統一的經營戰略,外資跨國公司陸續提出了一些資金集合或境外運作的要求。同時,在“走出去”發展戰略的支持下,中資企業紛紛到國外投資、開拓國際市場,但流動資金短缺、融資困難卻成為制約境外中資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許多中資企業集團呼吁允許其通過集團內融資對境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為滿足企業發展需要,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出臺了《通知》。 這位負責人解釋,《通知》只允許跨國公司成員公司以其經常項目賬戶和資本金賬戶內可自由支配資金進行內部運營。對中資和外資跨國公司分別規定了相應的境外放款總額度標準,限定了跨國公司境外放款的潛在風險。《通知》將“跨國公司”的定義為“同時在境內外擁有成員公司、且由一家在中國境內的成員公司行使其全球或區域(含中國)投資管理職能的企業集團,包括中資控股企業集團(即中資跨國公司)和外資控股企業集團(即外資跨國公司)”。這位負責人強調,《通知》不適用于跨國金融機構。 跨國公司從事境內委托放款,無須經外匯局核準,由受托銀行按照《通知》規定的資格條件對其進行審核后即可辦理。 這位負責人說,跨國公司從事外匯資金境外放款需要開立境外放款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所有來自資本金賬戶和經常項目賬戶的放款資金都必須經過該賬戶才能匯出境外,所有還款資金都必須經過該賬戶才能劃回原匯出資金的資本金賬戶和經常項目賬戶、償還各參與該筆放款的境內成員公司。 跨國公司從事外匯資金境外放款還需遵循總額度標準。中資跨國公司的境內成員公司從事境外放款,外匯放款余額不得超過其所有者權益的20%。外資跨國公司的境內成員公司從事境外放款,外匯放款余額不得超過其上一年度對外國投資者已分配未匯出利潤與外國投資者按投資比例享有的企業未分配利潤之和?鐕久抗P外匯資金境外放款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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