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與建行刊登22版催收公告 曝光事出無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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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8日 07:22 新聞晨報 | |||||||||
晨報記者 馬偉偉 李強 日前,建行、建行北京分行和信達資產(chǎn)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聯(lián)手在報紙上刊登出了22個版的“債權轉讓暨催收公告”,向四五千名借款人催收5342筆、總額超過100億元的可疑類貸款。
“這樣的做法未免太過生猛!北姸銀行業(yè)人士聽聞該消息后,均如此表示。事實上,如此大規(guī)模地對個貸欠款人進行債券轉讓和催收,在國際上都不多見。 不良個貸占催貸9成 建行有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催收的5000多筆債務中,房貸、車貸等個人銀行業(yè)務占了大多數(shù),不良個人貸款超過4000筆。對此,一外資銀行經(jīng)濟學家告訴記者,這可能與國內(nèi)個人征信系統(tǒng)尚不完善有關。由于缺乏相應的獎懲記錄,也就容易帶來較高的風險,造成拖欠貸款。 事實上,今年6月,信達通過招標奪得了包括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兩家銀行總共2787億元的不良貸款處理權,成為這批可疑類貸款的一級批發(fā)商。中行總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中行的一部分不良資產(chǎn)也在信達處置的范圍內(nèi),處置權歸信達所有,中行無權干預。 “但登報曝光拖欠貸款,以此逼欠債人償貸,收效未必理想。”該中行人士表示。上述外資銀行經(jīng)濟學家也對記者表示,“這樣的方式值得商榷。此次催收欠款涉及面相當廣,會接觸到眾多不同的欠款原因,也就很難制訂出統(tǒng)一的催收方案,也就是說,具體的催收進程會有一定難度。” 無奈使出殺手锏 不過,建設銀行總行人士則比較理解和支持信達的做法,“以登報曝光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chǎn),這也是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下進行的”。據(jù)他推測,今后,遇到類似問題時,其它銀行也會陸續(xù)采取相同的做法。 有關銀行人士分析指出,信達如此行事實屬無奈。原因之一,催收如此大筆的不良貸款,面臨人手緊張等實際難題;其二,法律缺少條款能夠對欠債人進行有效處理;其三,社會征信體系不健全,導致國人、企業(yè)的不良資信成本過低。 據(jù)上海某銀行信貸部負責人介紹,以該行為例,對于不良貸款的處理,最嚴重的后果就是將其列入“黑名單”,通告征信機構備案。但是,“再怎樣也不會對外公布的”。事實上,眾多銀行對抵押資產(chǎn)的處置相當謹慎。據(jù)了解,在對房貸、車貸壞賬處置中,上海大部分銀行甚至從未對一例欠債人實行過強制拍賣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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