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淮四省承諾確保2010年實現淮河治污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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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5日 10:00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在今天結束的國務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現場會上,國家環保總局受國務院委托,與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省人民政府簽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四省人民政府負責人承諾,要對各自省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實負起責任,認真落實《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建立水環境質量目標、水污染物總量削減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況考核制度,確保淮河治污目標的實現。
四省人民政府在《責任書》中作出的承諾包括—— 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完成《計劃》要求的工業結構調整和工業點源綜合整治項目。鞏固達標成果,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自2006年起,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持證排污。 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實行廠網并舉,管網先行。已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因污水收集管網不配套,導致不能正常運行的,2006年底前完成配套管網建設。自2007年起,對超標排放氨氮的城鎮生活污水設施運營單位,加倍征收排污費。 控制農村面源污染。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07年前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2010年底前,要根本解決因水污染導致的農村地區人畜飲水問題。 加快實施綜合治理項目。2007年前,按計劃安排本行政流域綜合治理及生態示范項目,并確保實施效果。 強化環境監督管理能力建設。2005年前,按《計劃》完成本行政區環保能力建設工程,包括省監測能力建設、農村面源污染控制研究、環境信息系統建設、控制斷面自動監測等,并保證正常運轉。 《責任書》執行期限是2005—2010年。自2005年起,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省人民政府按年度對省轄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于次年1月底前將考核結果通報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受國務院委托,自2006年起,每年第一季度對上一年度《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國務院。(記者 趙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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