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條管了18年 重塑《義務教育法》(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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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1日 12:27 《財經》雜志 | |||||||||
“投入機制”探析 加緊修訂《義務教育法》的積極意義無庸置疑,但是,國內一些專家對前景也不敢過于樂觀。 丁延慶博士說:“此次修訂法律,提出中央和省一級要承擔更多的資金投入的責任,確是一種進步;但具體到義務教育的投入責任,規定仍不是很明確,實質上仍沿襲了‘以縣為主’的體制,并未從根本上解決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問題。” 安徽省教育廳副廳長胡平平告訴《財經》:“《修訂稿》提出義務教育投入實行各級政府合理分擔,但是具體如何投入,還不明確。”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一位官員還指出,法律修訂中關于投入問題的條款,都與目前財政、預算體制密切相關。財政部則認為,要實現這些條款,必須修訂《預算法》,同時制定單獨的《轉移支付法》與其配套。若果如此,新《義務教育法》的出臺將更費時日。 顯然,教育部門希望在現有體制下增加義務教育的投入,財政部門更關注教育投入的使用效率問題。 但問題是,目前中國沒有一個普及義務教育的“最低質量標準”。這使得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率難以判斷,也給教育投入的決策增加了困難。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馬國賢則主張實行義務教育“縣級辦學”,同時,中央、省、縣(市)三級政府分擔教育經費;其中,工資性支出歸縣級,對其缺口部分通過轉移支付解決;教育公用經費和建設性經費則由中央和省級按比例承擔。 馬國賢建議,建立一個透明的、易于監控的“國民教育基金”,封閉運行,統一撥付,專款專用;然后,建立以“績效撥款”為中心的一套管理體制,設定一個生均標準撥款,按照學校的計劃在校生招生人數確定預算,最后按照績效評估結果,與學校結算資金。 也有專家提出,當務之急是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與財政部門的“談判能力”。 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葉平感慨道:“縣政府究竟把轉移支付中的多大比例用于義務教育,這向來是天大的秘密。”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魏向赤對記者說:“縣級真實預算只有三個人知道——那就是縣委書記、縣長和財政局長。至于教育部門,根本說不上話。”他認為,要真正解決教育投入問題,必須改革財政體制和預算體制,實現撥款機制透明和公開。 亦有專家提出,為了保證教育投入的效率,國家應該改革辦學體制,改變目前中小學從屬于教育行政部門的現狀;恢復學校的主體地位,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強化社區和家長對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的監督制約。■ [上一頁]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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