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稱境外組織在華市場調查無需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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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07:52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申劍麗)今后,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在我國境內進行市場調查,只需通過取得涉外調查許可證的機構進行,不需再向行政機關報批或備案;三資企業在我國境內開展社會調查、市場調查皆無需審批。日前,國家統計局公布了《涉外調查管理辦法》,10月13日起已施行。 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涉外調查進入中國五年多的管理實踐看,市場調查
實施新辦法后,境外組織、個人或者境外組織在華機構在我國境內進行社會調查,仍需向行政機關報批或備案,也不得委托任何個人或沒有取得涉外調查許可證的機構進行調查。還要求各調查機構要建立涉外調查業務檔案,行政機關通過不定期的對業務檔案的檢查,可以有效防止一些調查機構以市場調查名義從事社會調查。 《辦法》同時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進行違背憲法,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可能泄露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等8種涉外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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