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新出土地政策 閑置兩年以上依法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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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3日 10:44 人民網 | ||||||||
人民網寧波10月13日電 適合多層廠房的生產企業,必須推行多層標準廠房。嚴格控制單層廠房建設,確需建設單層廠房的,須經計劃、國土、規劃等部門審定。這是寧波市日前出臺的《關于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意見》中的一條。 《意見》還對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作出具體規定。對閑置兩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對閑置兩年以下、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按有關規定收繳閑置費;對獲得凈地后閑置6個月以
對尚未達到收回條件的閑置土地,通過協商、補償等,鼓勵進行項目調整或調劑給急需用地者。對項目不落實的建設用地,鼓勵依法以市場方式調整安排其他項目。對工業企業在規劃許可情況下通過整合挖潛,增加容積率。翻建多層廠房的,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讓金,同時不收取配套費,并允許補辦房產證。對經批準且符合規劃的項目利用存量土地的,簡化手續。鼓勵對余量土地依法轉讓和調劑,并適當減少有關費用。對“關、停”企業的廠房設施,鼓勵通過依法轉讓、租賃,或采取回收等方式安排其他企業使用。(孫吉晶 黃紹華 何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