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提取出臺新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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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1日 10:48 武漢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黃峰 通訊員 金明輝) 過去,未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商品房后1年內可提取公積金;從10月1日起,買房3年內均可提取公積金。昨日,《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補償規定的通知》下發,我市公積金提取的5條新措施出臺。 提取時限由1年變為3年 原規定職工購房,且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實際付款日期1年內(以發票、收據時間為準)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1次;現在為在實際付款日期3年以內(分期付清房款的,以最后一次付款發票、收據時間為準),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1次。 買公房使用權也可提取公積金 職工購買直管公房租賃權,可憑正式轉讓協議、房屋所在轄區的區房屋置換管理機構出具的過戶手續費發票以及與區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公房租約,到銀行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不得超過轉讓協議標明的實際支付金額。 考上大學后可提取公積金 職工在職期間,因考取全日制大學,辭職讀書的,可憑正規錄取通知書和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支取證明,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銀行提取本人公積金,并辦理銷戶手續。 外地來漢務工人員辭職離漢可提取 外地來漢務工人員辭職離漢的,可憑身份證及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封存戶中享受低保的可提取 已辦理公積金集中封存手續的,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封存期未滿2年,屬于低保范圍的下崗職工,可憑低保證及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封存憑證》,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我市公積金繳存最低比例提高到8% 過去,我市職工繳存公積金的最低比例是單位和個人各5%(以收入總額為基礎);從10月1日起,這個比例提高到各8%,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提高到15%。這樣算來,如果一個職工的月收入總額是2000元,調整到8%后,就是單位職工各繳160元,實際上是單位每月給職工多發60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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