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對外開放步伐加速 部分CEPA條款已經落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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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0日 13:39 金羊網-新快報 | |
新快報訊 (記者 林潔婷 通訊員 賴南輝) 省政協港澳臺僑外事委員會調研組昨天向政協第九屆廣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匯報時指出,從調研情況來看,部分CEPA的條款開放度落后于一些新公布的政策,建議積極爭取有關CEPA的項目審批權下放。 調研組舉例說,國家于2004年2月12日開始實施《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允許外國投資者以外商獨資形式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這一規定的實施令CEP A的開放會議服務和展覽服務業的條款失去了實際意義。再如CEPA規定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申請在內地設立批發商業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但2004年6月生效的《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規定,外商有50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金即可成立批發企業,且可從事商品進出口業務,30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金即可注冊成立零售企業。這已遠遠突破了CEPA對分銷服務業的開放度。調研組指出,鑒于內地市場對外開放步伐有加速趕超CEPA對港澳開放度之勢,加上我國入世承諾的市場開放時間表也日益逼近,一些港澳投資者采取了觀望態度。調研組為此建議中央政府把對港澳地區開放的服務行業中不涉及宏觀經濟運作的審批權適當下放,簡化審批手續,進一步提高審批和服務效率,以降低港澳投資者進入內地投資的風險。 調研組還認為,應根據港澳及內地合作的實際情況,提請中央政府因時因地制宜地適當調整及放寬港澳資本在粵的行業準入門檻。如銀行業應降低港澳銀行在粵設立分行的條件,使其能在短時間內增設分支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以推動港澳金融業與廣東制造業的合作以及粵港澳三地金融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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