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防止國資流失初稿面世 甫一露面引來熱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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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0日 09:4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十月九日電 (記者 賈全欣) 國有資產流失問題,一直是海內外關注的熱點。因此,國資委剛剛推出《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便很快在此間媒體上廣泛傳播,加以聚焦。 十月八日,在國資委網站上,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對外公開征求《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的意見。在征求意見稿中,國資委規定,中央企業在處 理重大法律糾紛中,造成企業重大損失并涉嫌犯罪的,相關負責人將被送交司法機關處理。次日,中新網以早間的黃金時間發出題為《國資委出新規:中央企業資產若流失將嚴懲負責人》的新聞,新浪網旋即給予轉載。人民網和在京城頗有影響的《京華時報》也以“央企資產流失‘法辦’負責人”為題對此進行了及時的報道。 據知,國資委在即將出臺的《辦法》中,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單位和負責人作了三個層面的處理意見: ——中央企業未按照規定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由國資委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者造成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同時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法律顧問和有關工作人員在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給企業造成較大損失的,應當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毫無疑問,這些規定,給玩忽職守者和瀆職者敲響了警鐘,讓人們感覺到依法行政正在實施,新聞媒體以敏銳的嗅覺察覺到這是一個極好的新聞點。 幾乎與此同時,《市場報》刊出“國企改革:方向絕對不會變制度決定后發優勢”的文章,人民網也對此進行了轉載。 文章認為,關于國資流失的爭議,其實還涉及到對國資質量的判斷以及對改制成本的支付。許多國有企業在賬面上有幾億的國有資產,可能幾千萬就賣掉了,如果不作深入的調查研究,可能就會認為這是嚴重的國資流失。其實,那幾個億的國資有可能許多是幾年都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或者是在倉庫里放了幾年的存貨,是大量的不良不實資產,而國企目前的財務會計制度并不能及時處理這些爛賬,所以在改制時國資大量“縮水”是完全正常的。 對最受爭議的管理層收購,文章指出,西方職業經理人在管理企業時得到的是市場化高薪,大企業CEO幾千萬美元的年收入是尋常事,而且還有很大部分來自于股權激勵。而中國國企高管的薪酬長期以來的確是計劃經濟下的薪酬、是平均主義原則下的薪酬。因此,在國企改制時,根據實際情況對一些貢獻較大的國企高管給予優惠性的購股計劃是合理的。 誠然,在改革不斷深化的進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會有人表達不同角度的看法,會引起大大小小的爭論,這些都給新聞媒體提供了更加廣闊的報道空間,同時也將給國有企業改革等問題,提供解決和完善的參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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