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在世界上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照”,DVD廠商被迫交納專利使用費、華為被思科告上法庭、電池企業受到美商侵權指控……有種聲音悄然而起:這是因為我國超越自身經濟發展水平,過早地按有利于發達國家的國際規則辦事所致,知識產權保護過度了。昨天,在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召開的論壇上,著名法學家、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鄭成思教授對此明確反駁,“不!”
“時代不同,不能簡單類比。”鄭成思教授分析,現在一些人動則抱怨中國知識產權“超水平保護”,言必稱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日本在20世紀60、70年代也是假貨滿天飛,以此證明經濟發展必然要經歷知識產權保護薄弱階段,只有那樣才能促進模仿、復制,讓后進追趕。其實不然,那時候國際經濟一體化尚未開始,一國放松知識產權保護可能有好處。如今中國發展已深深融入全球經濟之中,如果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差,不但影響出口,也影響進口,甚至影響他國對華貿易政策,危害嚴重。“如果退出國際現有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無異于自我淘汰。”
有些人提出,近幾年美國、英國都有弱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趨勢,以推動創新。鄭成思教授認為:濫用知識產權確實帶來負面問題,如國際上有些企業惡意申請專利,也有的壟斷企業大面積布設“專利陣”。類似問題在我國并不突出,也很少有能搞技術壟斷的大企業。所以,當務之急是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對國內個別出口企業,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可能會蒙受一些損失,但從整個行業、整個國家來看,情況并非如此。鄭成思教授指出,后發的韓國、新加坡是嚴格保護的代表,并因此規范了國內市場,促進了自身創新。
鄭教授還認為,國內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條文有些籠統,對偶然的、過失的侵權,與反復的、故意的侵權不加區分地處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有過度的錯覺,這是重要原因。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更細化的法律、更合理的司法解釋。
又訊昨天,論壇開始前,同濟大學向鄭成思教授、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田力普教授頒發了知識產權學院名譽院長聘書,向德國馬克斯-普朗克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施特勞斯教授頒發了知識產權學院顧問院長聘書。(記者諸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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