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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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9日 01:31 中華工商時報 |
【記者程凱8日北京報道】 為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出資人和所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中央企業提高依法處理重大法律糾紛的能力和水平,規范中央企業法律糾紛案件報送程序,國資委起草了《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并于今天在其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 對于重大案件的處理,根據《管理辦法》,國資委鼓勵、促進中央企業依法獨立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中央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處理;中央企業總法律顧問和分管有關業務的企業負責人具體協調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未實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中央企業,由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在企業負責人的統一組織下,配合有關業務機構具體協調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中央企業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可以聘請社會律師代理訴訟活動。 中央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應當自案件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報送國資委備案。中央企業就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報送國資委備案的文件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中央企業每年應當對本系統內發生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進行統計,并對其發案原因、發案趨勢、處理結果和今后預防措施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