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事廳出重拳 公務員被投訴兩次降職調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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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9日 21:04 新華網 | |||||||||
新華網沈陽9月29日電(王術、范春生)從10月份起,遼寧的老百姓如果發現公務員態度惡劣、效率低下或者有吃、拿、卡、要等行為,可以撥打投訴電話進行舉報,上述行為嚴重者,將被降職、調離崗位甚至辭退。遼寧省人事廳日前出臺了《關于開展服務對象監督投訴公務員工作的意見》,對此做了明確規定。 按照規定,遼寧的公務員在工作中出現服務態度惡劣、行為粗暴等行為被投訴并查
對公務員的監督投訴必須采用實名制,各級政府要在人事等部門設立公務員監督投訴中心,負責登記、立案、分撥、督辦、結果備案和重大投訴的查處工作。有關部門接到投訴后,要在30個工作日內調查處理完畢。情況較為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辦結。處理結果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投訴人,同時報本級政府公務員監督投訴中心備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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