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國慶節公休假地稅征期10月順延7天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9日 18:27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記者馬佳) 鑒于“十一”國慶節公休假時間較長,北京地稅部門昨天發布通知,10月份各稅種的征期將順延7日。征收期限是指每月納稅人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時間限制。10月份,原征期是每月1日至10日的各稅種征期延長至10月17日;原征期是每月1日至15日的各稅種征期延長至10月22日。納稅人可以在國慶長假期間放心休息、輕松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