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開征行政事業單位非轉經資產占用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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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8日 15:54 北京現代商報 | |||||||||
據新華社電 湖北省打破多年不征收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占用費的舊有慣例,自9月27日開始要征收這筆費用了。這是記者在湖北省財政廳召開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會議上獲得的消息。 據湖北省財政廳介紹,財政拔款給行政事業單位建辦公樓、購置專用設備等,是為了創造一定的物質條件,讓其更好地履行政府職能、完成事業發展目標。但一些行政事業單
為此,湖北省制定了“非轉經”資產占用費征收管理辦法。一是確定了征收比例:按行政事業單位實際投入生產經營的資產評估總值的4%-6%的年率征收,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占用費按其租金收入的20%-30%征收;二是要求對外投資、內部經營、出租出借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時,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加強風險控制,杜絕暗箱操作、損公肥私及跑冒滴漏等行為;三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積極申報經營性資產和主動上繳“非轉經”資產占用費的部門或單位,省財政部門采取措施給予一定經濟補償。而對故意隱瞞、少報“非轉經”資產收入的部門或單位,一經查實,由財政部門直接從該部門或單位預算經費中抵扣或從預算外資金專戶中劃轉,并扣撥當年相應的部門預算支出指標。 (高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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