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遺產巨額律師費 83歲老太挽回18萬元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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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3日 18:44 金羊網-羊城晚報 |
本報梅州訊 8月25日本報曾報道了“千萬遺產害慘83歲老太”的新聞,日前,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判決。原來有媒體稱“千萬富婆拒付律師費”的報道確與事實有出入。至此,黃老太挽回了18萬元損失。 梅州市中院審理后認為:從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先后訂立的兩份委托合同來看,其約定的律師代理費都是按照遺產總額提取4%給被上訴人作為代理費,從一審法院查明的情況來 看,上訴人也確實是繼承了黃某發(fā)的遺產總額300萬元新加坡幣,故被上訴人請求按照遺產總額300萬元新加坡幣來計算律師費,符合雙方約定的意思表示。至于黃老太在簽訂委托合同之前先行領取的80萬元新加坡幣,也是在其繼承遺產總額的范圍之內。雙方對黃老太已付的代理費5000元新加坡幣無異議,應予認定。在二審中,被上訴人廣東義致律師事務所同意將潘某某于2002年4月5日收取的律師辦案經費2萬元人民幣和梅縣公證處李某某于2003年9月24日代廣東義致律師事務所鄧某、潘某某收取的人民幣16萬元在黃老太應付的代理費中抵減,應予準許。至于黃老太主張其另行支付一筆人民幣6萬元給潘某某,由于其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廣東義致律師事務所對該筆款項又不予認可,故其主張依法難于支持。雙方在合同中既沒有約定具體的付款時間,也沒有約定如不付款即應支付遲延履行金,故被上訴人的這一主張沒有依據。上訴人對這一點的上訴有理,應予采納。原審法院作出支付遲延履行金的判決不當,應予糾正。梅州市中院審理后作出判決:一、維持(2004)梅民初字第799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二、撤銷梅縣人民法院(2004)梅民初字第799號民事判決第一項;三、上訴人黃老太應于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付清律師代理費人民幣360036.08元給被上訴人廣東義致律師事務所。 (黃蔚山 藍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