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花3000萬 海洋局勒令恢復原狀進退兩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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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3日 17:36 北京晚報 |
“首例不服違法用海行政處罰案”在京敗訴 大海中的“違章建筑”也要拆除 丟進海里3000萬如今都得撈回來 本報訊(記者楊昌平 通訊員郭京霞)地面上有違章建筑,海中也不例外,地面上的違章建筑能拆除,海中的能嗎?今天上午,一中院審理了國家海洋局勒令一公司恢復海域原狀引發的行政訴訟案,該公司圍海所造的57畝地能否再變成海洋成為爭論焦點之一。 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證書非法填海57畝而被國家海洋局勒令恢復海域原狀,山東榮成海達公司訴求北京市一中院撤銷海洋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海達公司來說,交點罰款無所謂,辛辛苦苦填海造出的土地要恢復原狀,這是最不能接受的。填海造地后,該公司在新生成的土地之上建造了船臺,前后共投資3000多萬元,這些投資都是山東省政府扶持的貼息銀行貸款。海達公司代理律師潘修平介紹說,當時填海是先用石塊、水泥形成圍堰,然后往里邊填土。57畝海域被填平后,該海域的灘涂、礁石、潮汐等生態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根本不可能恢復原狀。現在恢復原狀面臨三大難題,一是經咨詢專家,技術上無法實施;二是拆除現有設施并挖出石塊和已凝固的水泥、沙土,肯定會大面積污染周圍海域;三是造海的費用比當初填海的3000多萬更多,經費無法落實。但無論怎樣誰釀下的苦果由誰來吞。 上午9時40分,一中院一審維持了國家海洋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潘修平律師表示:“圍海造田容易,但要挖田造海是不可能的,我們一定要上訴。”國家海洋局執法總隊則透露,沿海一些地區從部門利益出發,違法填海現象嚴重,其中尤以福建和廣東為甚,在去年的專項打擊行動中,共查處了10個違法填海案件,此風不剎,后果堪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