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監管統計提五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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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1日 06:44 中國經濟時報 |
記者唐福勇9月20日北京報道 銀監員會日前公布了《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對銀行業監管統計工作的主要任務、基本原則和工作等方面要求提出了五點具體要求。該辦法將于2004年11月1日起實施。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解釋說,《辦法》總共八章四十二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具體要求,大部分條款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五點要求: 一是各項銀行業監管統計工作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組織領導、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有效的內部協調機制,保持統計數據的準確、及時和全面。同時,要對銀行業監管統計制度、報表和數據實行歸口管理,并按有關規定對外披露本機構統計信息。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監管統計責任人,對本機構監管統計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四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包括貫徹落實各項監管統計制度、按要求報送統計數據、開展統計調查分析以及配合做好監管統計檢查等。五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視情節輕重,要受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的處罰。 《辦法》明確提出,銀行業監管統計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為滿足監管工作需要組織實施的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要對象的各項統計活動,是銀行業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