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狄多華
玉門是資源型城市轉型的縮影,其搬遷困局并不是個案。那么,政府該不該為資源型城市轉型買單?有專家、學者提出多種建議。
“政企分開后,不能再要求企業來承擔公共設施建設。讓企業拿錢,于情于理似乎
能說得過去,但不合法!碧m州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聶華林說。他建議,資源型城市再造應通過發展地方工業來彌補資源衰竭,不要奢望一步到位。
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交通大學徐壽波教授說:“國家應該拿錢!彼J為,弱勢城市的發展,單靠他們自身力量無法改變落后面貌,需要國家給予政策扶持。這“實際上是對這些城市過去對國家貢獻的一種合理的補償,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效率和公平原則”。
東北師范大學教授宋玉祥補充說:“這就像一個為公家干活的人生了病,起碼是工傷吧!是工傷,國家就要買單。”宋教授還說:“資源型城市的轉型和再造,中央政府首先要分清哪些城市需要扶持,其次要分清所扶持城市的哪一部分需要政府買單。我們認為,資源型城市轉型過程中的生活保障、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政府應該有選擇地拿錢出來買單!
“國家能買多少單?應該買哪一份單?一個城市的再造,不能都依靠國家!鄙钲诰C合開發研究院教授丁四保質疑。
國家發改委研究員肖金成、王青云則建議,國家設立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專項基金,大部分用于資源枯竭型城市,幫助其擺脫生存困境,集中解決其社會保障、企業辦社會、職業培訓、生態環境治理等方面的特殊困難。
來自中國社科院周明良的建議更具體:建立資源型城市補償的財政專業賬戶,從資源稅中提取部分稅收,用于資源型城市的轉型和下崗職工安置。
身陷遷城之困的中共玉門市委書記張靜昌曾告訴記者,希望上級政府能考慮在稅收方面給玉門一定比例的返還,把地方稅給縣一級財政多留一點,或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撥付專項資金。張靜昌呼吁把玉門市列為全國資源型城市(縣級)財政改革試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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